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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欣药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3年11月)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变动方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二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的转让管理 1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 第一条 为加强对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证券交易 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公司股东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 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 券交易。 第四条 公司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