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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源股份: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股票期权注销的法律意见
002841CVTE(002841)2024-08-26 11:41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及本所律师根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查阅了按规定需要查阅的 文件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须查阅的其他文件。公司保证:其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 见所要求提供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确认函或口头确认,提供给本所 的材料和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并无隐瞒记载、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之处, 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在此基础上,本所合理运用了书面审查、 与公司工作人员沟通等方式,对有关事实进行了查证和确认。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 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 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 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北京总部 | 电话: (86-10) 8519-1300 | 上海分所 | 电话: (86-21) 5298-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