钧达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促进公司依法规 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所指的"信息",系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 影响的信息以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信息;本 管理制度中的"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网站、 符合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规定条件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 社会公众公布前述信息,并送达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 第三条 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