钧达股份:企业管治报告制度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管治报告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增加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透明度,推进企业管治报告相关工作的开展,提升企业管治信息披露质 量,满足上市所在地监管机构的要求,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联交 所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联交所上市规则》)、《企业管治守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节 适用范围及释义 第二条 本程序手册适用于本集团及下属各分、子公司的各部门; 第三节 主要部门及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及其成员 (一) 制定、检讨、落实并检查本集团的企业管治相关策略、政策及程 序; (二) 审议年度《企业管治报告》、批准并在公司年度报告上列载。 第四条 企业管治报告小组及其成员 (一) 协助董事会制定、检讨、落实并检查本集团的企业管治相关策略、 政策及程序; (二) 定期评估公司企业管治的风险及内部监控系统; (三) 协同第三方咨询机构完成并复核《企业管治报告》,保证信息披露 及时、完整、准确。 第四节 工作程序 第五条 企业管治报告小组与第三方咨询机构协作,确定年度报告披露范围 及重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