钧达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1月)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 "公司")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组织、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 职权,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会议程序和决议的有效、合法, 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 "《公司章程》"),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 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具体地点为公司住 所地或股东大会通知中确定的其他地点。 公司还将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和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 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第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坚持朴素从简的原则,不得给予出席会议的 股东(或代理人)额外的经济利益。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召集、组织股东大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