钧达股份: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2023年度持续督导报告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书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 之 (四) 本报告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根据本报告所作 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特别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发布的与本次 交易有关的文件及相关年度报告、审计报告等文件。 2023 年度持续督导报告暨 持续督导总结报告书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二〇二四年三月 1 / 18 声明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独立财务顾问")受海南 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钧达股份"、"上市公司"、"公司")委托,担任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 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并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 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 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过审慎核查,结合钧达股份 2023 年年度报告,出具 了持续督导工作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本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