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备案通知书
二、 自本备案通知书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境外发行上市结束前,你公司如发 生重大事项,应根据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有关规定,通过中国证监会备案管 理信息系统报告。 三、 你公司完成境外发行上市后15个工作日内,应通过中国证监会备案管 理信息系统报告发行上市情况。你公司在境外发行上市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境内 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四、 你公司自本备案通知书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未完成境外发行上市,拟 继续推进的,应当更新备案材料。 | 索 | 引 | 号 bm56000001/2024-00005575 | 分 | 类 | | --- | --- | --- | --- | --- | | 发布机构 | | | 发文日期 | | | 名 | | 称 关于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备案通知书 | | | 文 号 国合函〔2024〕1047号 主 题 词 关于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备案通知书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境外发行上市的备案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等规定,我会对备案事项通知 如下: 一、 你公司拟发行不超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