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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奈儿: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002875Annil (002875)2023-11-29 13:16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 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深圳 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决 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为董事会就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战略投资决策提 供咨询或建议,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主持委员 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