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奈儿: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董事会的议 事方法和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确保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上市相关规定,特制定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和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公司发展 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和《公司章程》的授权,依法对公司进 行经营管理,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董事会议事、决策以及为实施决策所做的各 种安排,均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最终目的,并平等对待全体股东,关注其他相关人士的 利益。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事职责 的基本方式。 第三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履行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