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京泉华: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002885JQH(002885)2023-09-28 10:28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次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 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