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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泉华: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002885JQH(002885)2023-11-22 12:26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 定,我们作为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本着对公司、对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所有文件,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 (一)公司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 案)》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未发生上述规定中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所述,我们同意此事项。 三、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计划解除限售的 87 名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