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银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4年1月修订)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4 年 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本行与投资者之间的 有效沟通,增进投资者对本行的了解和认同,规范本行投资者 关系管理工作,促进本行完善治理,提高本行质量,切实保护 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 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青岛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章程")的相关规定, 结合本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三)主动性原则:本行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本行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注重 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 生态。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 (一)投资者(在册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 (二)证券公司分析师及投资机构分析师、基金经理等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