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青岛银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2024年1月修订)
002948BANK OF QINGDAO(002948)2024-01-31 12:24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程序,优化董事会组成, 完善本行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青 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章程")及其他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本行特设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规则。 第二条 本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层成员的选任程序和选择标准,对董 事和高级管理层成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遴选、初 步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或根据董事会授权就上述事 项进行决策。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包括控股股东提名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人数应占成员总数 的半数以上。 (2024 年 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本委员会至少由三名具有与本委员会职责相适 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董事组成。本委员会的成员不应 第四条 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