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银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A+H股)(2024年1月修订)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A+H 股) (2024 年 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行")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保证本行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提 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维护本行及股东、债权人及其他 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银行保险机 构公司治理准则》《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深 交所上市规则》")、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联交所上市规则》") 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章程") 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结合本行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本行证券及 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按照上市地 证券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