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壶化股份: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003002Shanxi Huhua (003002)2023-10-30 07:54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1、对《关于拟向关联方租赁办公楼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协议的条款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损害公司和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实际需 要。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我们同意本次受 让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经核查,公司向关联方长治壶化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租赁办公楼事项,程序合规、 价格公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该事项有利于改善公司整体办公运营环境,保证业务的稳定性、便捷性和后续业 务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