壶化股份: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说明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 5、公司不存在向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 安排。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以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 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使经营者和股东成为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 率和经营者的积极性、责任心,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和战略实现。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说明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公司(下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 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制定《山西壶化集团股份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下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现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否符合《指导意见》等相 关规定说明如下: 1、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