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象新材: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董事会候选人事项的审查意见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提名董事会候选人事项的审查意见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海象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 意见如下: 1、经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周林先生、鲁国强先生、 王雅琴女士、王淑芳女士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