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灿坤B: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3年12月制定)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3 年制定) (经公司 2023 年 12 月 8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 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二章 专门会议构成及运作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至少每年召开一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或依据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自律性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根据公司需要不定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