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能电气: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能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能电气"、"上市公司"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 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 规定,对中能电气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7 号)同意注册, 中能 电气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 4,000,000 张,发行面值 100 元/张,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40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