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能电气: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2023年12月)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各关联方之 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合理性,促进公司业务依法顺利开展,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 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 开、公允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在处理与关联方间的关联交易时,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 利益。 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可聘请独 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出具意见。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 会就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