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源股份:对外担保制度
第三条 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强化公司内部监控,完善对公司担保事项的事 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追偿与处置机制,尽可能地防范因被担保人财务状况恶 化等原因给公司造成的潜在偿债风险,合理避免和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担 保视同对外担保。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维 护公司、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 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依据法律规定和担保合同或者协议,按 照公平、自愿、互利的原则向被担保人提供一定方式的担保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 责任的行为。 第二章 对外提供担保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 公司对外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