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成股份: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 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 二、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成就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 关规定及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符合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获授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的 66 名激励对象符合归属的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符合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