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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川股份:《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300198NCGF(300198)2024-04-26 18:07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二四年四月 1 第一条 为完善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的组成结构,促 使董事会提名、任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更加科学和民主,公 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作为专 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更换、选任标 准和程序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福建纳 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规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本规则的规定。提名委员会决议内容违 反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本规则的规定的,该项决议无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 第一章 | 总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人员组成 | 3 | | 第三章 | 职责权限 | 4 | | 第四章 | 会议的召开与通知 | 7 | | 第五章 | 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