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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讯飞鸿: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0月)
300213JXFH(300213)2023-10-20 10:24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〇二三年十月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和经理层的约束和激 励,保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相关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证独立 董事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两名,聘任适当人员担任,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 业人士(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备 注册会计师资格;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 职称、博士学位;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 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二章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 第一章 | 总 则 2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