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晨生态: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本次交易前,公司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 构和独立运营的管理体制,做到业务独立、资产独立、财务独立、人员独立和机 构独立。本次交易方案的实施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状况,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与 可持续经营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晨生态")拟通过公开挂牌 的方式出售美晨生态持有的杭州赛石园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石园林")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吕洪果先生、陈祥义先生和武辉先生作为美晨生态的 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审阅了公司本次会议的议案及相关材料。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 的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