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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安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修订)
300275MAS(300275)2023-11-27 08:17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 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对董事会负责,依照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审计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 定。 第三条 公司证券部负责审计委员会日常的工作联络及会议组织。公司内部 审计部为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和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计委员会决策 前的各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