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格医药:股东会议事规则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规范、高效、平稳运作及依法 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泰 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会,对公司、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列席股东会的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公司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和本规则中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 事会应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 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