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盟科技: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财务资 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绿 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对 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 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第二章 财务资助的审批 第三条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本公司财务部门审核后,报经董事会或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 公司不得为《创业板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提供资 金等财务资助。公司的关联参股公司(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