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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盟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300369Nsfocus(300369)2023-12-28 10:38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建设,为独立董事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公司规范运行,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 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