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盟科技: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第一条 为加强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 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提高公司的诚信度,进一步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 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和《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 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 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 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 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