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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盟科技: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300369Nsfocus(300369)2023-12-28 10:38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决策行为,保障监事会决策合法化、科学化、制度化,完 善公司监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依法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维护公司及股 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监事会的构成及职权 第三条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一名。监事会设主席一人。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 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 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 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 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得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