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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利华: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未发生《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归属的情形; 2、本次拟归属的477名激励对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369人、预留授予 激励对象108人)个人绩效考核均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归属的资格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本次对各激励对象的归属安排(包括归属期、归属条件等事项)未 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公司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477名激励对象办理380.985万股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证券代码:300395 证券简称:菲利华 公告编号:2023-54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