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昆仑万维:关于增加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300418Kunlun(300418)2023-11-27 10:3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 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周亚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1.92% 的股权,该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程序亦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 规定,故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并将作为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第2项议案。议案详细内容详见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113)。 因上述临时提案的增加,原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相关条款均有 相应变动,增加临时提案后的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详见中国证监会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增加 临时提案后)》(公告编号:2023-111)。 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23 年第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