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益通: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4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维护公司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不受侵害,参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的董事。 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三条 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上市公司董事会下设 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等专门委员会的,独立董事应在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和 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独立董事最多在 3 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 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具有良好的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