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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中精机: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300461TANAC(300461)2023-12-06 12:11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 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 《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2个月内召 开。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五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