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田中精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4年3月)
300461TANAC(300461)2024-03-28 13:17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专门会议由 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不定期召开会议,并于 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参会成员,因紧急情况需召开临时会议时,经全体参会成 员一致同意,通知可不受上述时限限制。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应包括会议召开日期、召开地点、召开方式、 拟审议事项和发出通知日期等内容。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记 名投票表决;在保障全体参会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情况下,亦可通过通讯表决的方 式召开,但需在会议中进行说明。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 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 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