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设计: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月)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战略决策的科 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 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公司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战略委员会委员选举产生,如公司董事 长当选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则由董事长担任。 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不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