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信材料: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2024 年 8 月 致: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已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的 行为以及本次申请的合法、合规、真实、有效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 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三)本所出具法律意见是基于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及其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自然人已向本所提供了本所认为出 具法律意见所必需的、真实、完整、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者口头 1 证言,并无隐瞒、虚假或重大遗漏之处,所有资料上的签名及/或印章均系真 实、有效。 (四)对于本所出具法律意见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 实,本所根据公司、有关政府部门以及其他相关机构、组织或个人出具的证明 出具意见。对从国家机关、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会计师事务所、资 产评估机构、资信评级机构、公证机构等独立第三方机构取得的证据资料,本 所在履行一般注意义务后,直接将其作为出具法律意见的依据。本所在法律意 见中对有关验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