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信材料: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二零二三年十月 关于 致: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启元"或"本所")接受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信材料"、"公司"或"上市公司")的委托,担任广 信材料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 划"或"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 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 勉尽责精神,对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本所(含经办律师)声明如下: - 2 - 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