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信材料: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十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 制度》等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阅读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十次会议相关会议资料、听取了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的原 则,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三)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 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 授予条件已成就。 (四)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 计划或安排。 (五)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 励机制,增强公司核心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