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泰生物: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4年4月)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 易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行为的公允 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劵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 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方 2024年4月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由上述第1项所指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由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