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丰电子: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致: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现场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在浙江省余姚市经济开发区名邦科技工业园 区安山路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其中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聘请,指派赵振兴律师、张春燕律师出席并见 证了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