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惠城环保: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 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 份》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增强投资者的信心,有利于进一步完善 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具体事项。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6 日 14:00 以现场方式在青岛市黄岛区萧山路 7 号惠 城广场 412 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补充通知于 2024 年 2 月 2 日、2024 年 2 月 5 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宏宽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