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赛集团: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一)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 激励计划的预留授权日为2023年10月25日,该授权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权日的相关规定。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作为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出席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认真听取了会议主持人的介 绍,审核了全部议案。现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因赛品牌营 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相关规定,就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