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禾智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目 录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24]27798-4 号 佳 禾 智 能科 技 股份 有 限 公司 募 集 资 金存 放 与使 用 情 况鉴 证 报告 天职业 字[2024]27798-4 号 1 佳禾智能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鉴证 对象信息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 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