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科技: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核查意见 注:根据议案,公司年产 28 万吨水处理剂项目总投资额由 44,389.77 万元调整为 20,167.43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由 39,182.73 万元调整为 14,960.39 万元;水处理剂 系列产品项目总投资额由 33,182.90 万元调整为 32,488.02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由 31,548.89 万元调整为 30,854.01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简称"泰和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文件规定,对泰和科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32号文核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