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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杰电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四川英杰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后,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一、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 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9 月 13 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 关规定。 2、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