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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杰电气: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

第一条 为明确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的组织和行为,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维护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