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创数据:董事会议事规则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四年七月 | 第一章 | 总 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董事会提案与召集 | 1 | | 第三章 |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 | 3 | | 第四章 | 董事会的表决与决议 | 5 | | 第五章 | 决议的执行与档案保存 | 7 | | 第六章 | 附 则 | 8 |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的行 为,规范董事会议事程序,确保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和审慎、科学决策,保证公司决 策行为的民主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协 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性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应 当在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 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