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克创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2024年1月)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二〇二四年一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强化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安克创新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 下简称"委员会"或"本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审议并监督执行具有有效激励与约束作用的薪酬 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就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绩 效考核制度以及激励方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对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业绩和行为进行评估。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至少应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应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第 ...